福特野马GTD:福特如何为其超宽野马绕开示宽灯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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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特Mustang GTD的宽度理论上应该像福特猛禽一样配备琥珀色示宽灯。但福特为这款32.5万美元的珍宝找到了法规漏洞来规避此项要求。

逼近法定限值的宽度

像福特F-150猛禽或公羊TRX这类超宽车辆之所以在前后配备琥珀色示廓灯,并非出于美学考量,而是法律要求。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(FMVSS 108)规定,任何宽度达到或超过80英寸(约203厘米)的车辆必须安装示宽灯与轮廓灯。

标准款野马宽度约为75英寸,而GTD版本却达到81.8英寸,几乎呈现出夸张的车身比例。理论上这种宽度必须加装琥珀色示宽灯,但福特团队另辟蹊径——他们找到并利用了法规漏洞。

漏洞关键:单一用途与双重用途车辆之分

Mustang GTD设计总监安东尼·科拉德解释道,车辆认证类型是问题核心。示宽灯法规主要适用于皮卡、SUV和拖车,因为这些被归类为”双重用途”车辆——既可能被企业采购注册为商用车辆。

福特将Mustang GTD认证为”单一用途”而非”双重用途”车辆。换言之,它的主要使命是性能表现而非工具属性。科拉德明确表示:”这不是商用车辆,也不是重型卡车,您不会用它来拖运货物。”

精妙的技术解读

福特通过对FMVSS法规的精准技术解读,成功避免了在这款超级跑车上安装皮卡风格的灯光系统,从而保留了其流畅凌厉的车身线条。

但遗留问题是:如果企业主执意将GTD用作公务车辆(例如赛道”出租车”)该如何处理?技术上这可能构成双重用途。福特对此表示信赖车主的诚信与车辆预设用途,认为这类例外情况反而印证了其技术解读的合理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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