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特野马GTD理论上宽度如此之大,以至于必须像福特猛禽那样配备琥珀色宽度指示灯。但福特为这款32.5万美元的杰作找到了无需安装这些灯具的法律漏洞。
逼近法定极限的宽度
像福特F-150猛禽和公羊TRX这类超宽车辆前后配备琥珀色示廓灯是有原因的。这并非出于美学考量,而是法律要求。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(FMVSS 108)规定,所有宽度超过80英寸(约203厘米)的车辆必须安装宽度指示灯和边界灯。
标准版野马宽度约为75英寸。而野马GTD则拓宽至81.8英寸,呈现出近乎夸张的车身比例。理论上这个宽度本应强制要求加装著名的琥珀色车灯。福特团队对此并不热衷,于是开始寻找漏洞——并且成功找到了。
漏洞:单一用途与双重用途车辆
野马GTD设计负责人安东尼·科拉德解释说,问题的关键在于车辆认证。关于宽度指示灯的规定主要适用于皮卡、SUV和拖车,因为这些被视为“双重用途”车辆。这意味着它们可能被企业采购注册后作为商用车辆使用。
福特将野马GTD认证为“单一用途”车辆而非双重用途车辆。换言之,它的首要目标是性能而非工具属性。正如科拉德明确表示的:“这不是商用车辆。它不像重型卡车。您不会用它来牵引任何东西。”
精妙的技术解读
通过这种方式,福特依据对FMVSS法规极其精准的技术解读,成功规避了加装类皮卡照明装置的要求。这番操作使得这款超级跑车既保留了精致线条,又延续了侵略性造型。
尚存的问题是:如果企业车主仍决定将自己的GTD作为业务用车使用(例如在赛道上作为“出租车”使用)会怎样?从技术层面说,这可能落入双重用途范畴。福特将此交由车主的诚信与车辆设计用途来决定,他们认为这属于验证规则并确认其精妙解读的例外情况。